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2021年11月30日,使用所被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起医疗单位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过期厦门市思明区艳军医疗美容诊所、医疗厦门市酉西儿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器械均被罚2万元。厦门
8月31日,家诊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厦门市思明区艳军医疗美容诊所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使用所被在该美容诊所负一楼手术室麻醉机抽屉内发现己过有效期的过期医疗器械,过期医疗器械均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并与未过期产品混杂放在一起,器械没有任何区分标识。厦门该美容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家诊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对贮存的医疗器械未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不符合《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使用所被
11月26日,过期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医疗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警告。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一次性鼻氧管”1袋、“一次性使用引流袋”4袋、“一次性使用麻醉气体吸附器”1个;处罚款2万元。
8月31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厦门市酉西儿整形外科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门诊部营业场所内过期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鼻氧管与未过期医疗器械混杂存放,没有任何区分标识,且无法提供相关的效期检查记录和使用登记。经查,该门诊部存在未向供应商索取了相关资质、证照材料,未留存相关销售凭证,也未制作进货查验记录及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事实。
11月26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86条第1款第(3)项、第89条第1款第(3)项之规定,责令该门诊部改正,对当事人予以警告;没收过期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16支、一次性使用鼻氧管4袋;罚款2万元。
责任编辑:50中国消费者报长春讯记者李洪涛)为夯实社区基层消协组织的消费维权工作,11月17日上午,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艇带领市消协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就消费维权满意度工作到社区进行走访 ...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施本允)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台州市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运行后,将面向台州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 ...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标准认证、执法稽查、质量监督、网络交易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手段,会同消防、公安等部门协同贯通、疏堵结合,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 ...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2月初,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示2021年第3号、第4号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2021年11月22日至25日,该局对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体系检 ...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7月4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第12号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该局于近期组织人员对泉州豪早食品有限公司、晋江妙客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并针对此 ...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7月8日,上海市长宁区小学生爱心暑托班正式开班,在全区10个街道开设26个办班点,预计服务小学生近1300人。7月11日,记者从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保障爱心暑托班食品 ...